安全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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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: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、停业整顿、经济罚款、责令停止建设、关闭企业、吊销有关证照、连带赔偿等处罚;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、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、降职、撤职、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等处罚。无论任何人在安全生产中,造成严重后果,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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